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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 瀏覽次數: 6

票據、有價證券及保管品之收付與管理


 票據、有價證券及保管品之收付與管理
一、票據、有價證券及保管品之收付,出納人員應根據傳票執行,執行後,應於傳票上簽章以
       示完成收付手續。
二、出納人員收到各項票據、有價證券及保管品,應依照公司規定送存銀行保管。保管品應分
        類登記於保管品備查簿並按月編造保管品報告表送會計單位以備查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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