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4 | 瀏覽次數: 8
出納會計事務查核計畫
壹、查核計畫緣起
為防範現金收付作業舞弊案件發生及保障公司現安全,依內部審核處理準則等規定,實施
出納會計事務查核,特訂本計畫據以實施。
貳、查核方式
一、每年至少2 次,視實際需要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查核。
二、由會計部門主管督導會計室人員,會同管理部經理或指定代理人員,進行實地各項業務重
點查核。
參、查核內容:
一、查核收據管理使用情形
二、查核收款作業情形
三、查核付款作業情形
四、查核銀行存款、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保管品作業情形
五、查核零用金保管及支用情形
六、其他臨時指派查核事項
肆、查核報告:
執行查核完竣後,將查核結果分類整理撰寫查核報告,簽請總經理核定後,分送相關單位
參考並注意改進。
伍、本查核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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