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21
營業外收支作業
作業程序(方法)
1.利息收入應核對銀行存款額及其利率,其存款積數,乘約定利率,計算利息收入數與銀行轉入利息收入數,若相符則編製傳票記入帳冊。
2.利息支出應核對銀行借款額起訖日數及其利率;計算利息支出數與銀行通知利息支出數,若相符則編製傳票記入帳冊。
3.兌換損益之計算,應按當時外幣與本國幣換算發生之差額,計算出損益,摘要說明,編製傳票記入帳冊。
4.會計年度結束時,依權責基礎將利息、兌換損益、或其他損益作必要之調整。
控制重點
1.收付利息是否與銀行扣繳憑單、收據相符。
2.實際之兌換損益是否入帳無誤。
3.期末營業外應付、應收項目是否已依權責基礎調整。
依據資料
依據資料:
(1)一般公認會計原則。